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信产〔2020〕66号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参考链接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50050/content.html)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海南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产业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711室)。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应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对材料不齐全、不真实、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同时,对列入试点示范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要自愿接受工信部及我省组织的跟踪检查和宣传推广。
(五)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所管辖服务范围内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申报。
三、政策扶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评审、公示,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我省将根据《海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7〕99号)等,给予配套支持,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并通过多种方式,对示范项目进行大力宣传、推广。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苏伟,电话:65239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