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陵水黎族自治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陵水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1年陵水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11月22日前停止申报。
(二)申报方式:通过直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等)的方式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完整填写《陵水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3),加盖有效印章,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1)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本年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完税证明(申报项目时最近半年在陵水县纳税的材料)。
(3)项目组人员学历、职称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一年以上)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报告参考提纲祥见附件4)。
(5)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企业管理制度、人才和团队名单、各级各类创新认定或评定、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奖情况、订单、产品照片等);
2.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统一编排目录页码后制作为胶装本,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一式4份,直接送达或者邮寄到陵水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地址:陵水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综合楼301室,电话:0898-83314816,邮编:572400)。
(四)评审方式: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一般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行政决策、拟立项公示、项目下达等程序,详见《陵水黎族自治县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五)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附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配套基础。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陵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